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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留給別人探聽~

古時候的社會封閉,資訊得來不易,
男女想要建立婚姻關係,
往往要費盡心力探聽,
而消息來源不外當事人的親友、鄰居。

子女不爭氣,父母也會告誡,
留給別人探聽,意思是不好好作為,
將來有人想提親,探聽結果不佳,
想找對象也難。

有位師院畢業生想找教職,
利用假日到學校瞭解,不得其門而入,
只好向警衛、學校附近民眾、
社區居民打聽,結果有口皆碑,
對學校稱讚不已,這位職場新鮮人
決定投入這所年輕的學校。

要給人好感,除了平日注意言行,
好好表現,還要給旁人好觀感,
旁人美言比自己推銷有用,
別人的一句話,往往勝過自己說破了嘴,
別人些許讚美,勝過自己往臉上貼金。

要給別人好感,當然也要做好互動,
敦親陸鄰,彼此關係良好,
稱讚的話才說得出口。
現在與人關係疏離,見面不打招,
連頭都難得點,奢談噓寒問暖,
一旦有人探聽,不是說不知道,
就是搖搖頭,這樣怎可能給人好印象。

左鄰右舍平常多來往,彼此關心,
相互扶持,有急事、有困難相互幫助,
有歡喜、有快樂要多分享,
有心事、有不滿可相互傾訴,
有經驗、有過程相互交換,
如此一來,別人探聽不怕得不到美言。

其實不只鄰居,
同事、朋友、同窗、合夥之間
何嘗不是如此,
自助人助才能留給別人好探聽。







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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